你是否曾到過著名的七股鹽山,看著堆積如山,皚皚如白雪的鹽粒而悸動,沒想到在炎熱的南台灣也可看到這樣的景象....。
南台灣的鹽田不同於北國雪地的是,陽光依然燦爛無比,幾縷雲絲劃過無際的藍天,人們的臉龐曬得黝黑又光亮。一畦畦的鹽田,訴說著「台江內海,滄海變桑田」的經過,以及人們順勢而作,利用這塊「鹹土地」討生活的過往。
台灣的西南岸地勢平坦,大部份的海灘都可成為鹽產地,但主要產地大都在日照充足、雨量稀少的中南部地區。早期台灣重要的鹽場有「鹿港場」、「布袋場」、「北門場」、「七股場」、「台南場」、「高雄林園場」等,其中以嘉義的布袋場與台南的北門場面積最大,產量最豐。
台灣鹽業開始的確實年期,文獻似無可考,歷史文獻多追溯自明鄭時期,出自諮議參軍陳永華的籌策,先開天日製鹽的蒸發池水坵及結晶池埕格,潑海水為滷,曝晒成鹽,而上裕課餉,下資民食。遂在台南瀨口(今台南市喜樹一帶)開闢了第一畝鹽田,正式開啟台灣製鹽史後,鹽便被列入專賣品,生產與銷售完全由明鄭政權控制。滿清領台之初,先後開闢鹽場六處,稱為「瀨南」、「瀨東」、「瀨西」、「瀨北」,與「洲南」、「洲北」;取消明鄭時期的專賣制,改行徵稅制,以鹽田結晶池為課稅對象。雍正四年(西元1726年)起行「民製、官收、官運、商銷」之全面專賣制。西元1895年日本治台後,食鹽與鴉片、樟腦、煙草及酒同被納入專賣之列,從生產到消費完全獨佔,以極低的價格向鹽農收購,再以高價賣給老百姓,過剩的鹽則運回日本,作為食鹽之外,也用來作工業鹽。民國三十六年改行自由貿易制,民國三十九年光復之初又改回專賣制。民國七十八年,余光華接掌台灣製鹽總廠(現已改為民營化的「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」)後,全力推動企業多角化經營,開發鹽品新產品,如健康低納鹽、海藻精健康飲料、沐浴鹽等等;土地資源再利用,如:發展海水養殖、海水化工業、海外投資鹽場。
四草臨近的鹽場為「南北寮」,舊稱「安順鹽田」、「鹽埕」,今行政區域劃稱「鹽田里」。本地原是因臺江內海淤積泥沙而形成的海埔新生地,隨著臺江的逐漸消逝,台南鹽灘卻逐漸擴大其面積。安南區的鹽田原是台南鹽灘的一部份,於西元1919(日據時代大正八年)年開闢,當時稱為『安順鹽田』,位於台南市西北郊十七公里,即現今安南區的鹽田里,西與顯宮、鹿耳兩里相臨,南濱台灣海峽,東以鹽水溪為界,與安平區相接,東北為海西里,北與本淵寮為界。分為南寮、北寮、三棟寮三個小部落。鹽田開闢之初,鹽民大多是由台南縣北門鹽田及嘉義布袋移轉而來。初期大多聚居於今南寮,之後有一部分遷往北寮。南寮建有永鎮宮,主祀廣澤尊王。西元1921年開始晒鹽,因而得名。
晒鹽最理想的季節是在每年的十二月到隔年四月,約為農曆的正月至三月,鹽民稱為「大汛季」;其次是十二月到隔年二月,約為農曆十一月到隔年正月的「小汛季」。

<參考資料來源>:
1. 「台灣產業誌」,劉還月著,常民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,1997
2. 「台灣地誌」,陳正祥著,南天書局有限公司,19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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